2016年2月12日星期五

211胡亂貼

210胡亂貼

209胡亂貼

不按時序的,真的胡亂。


Last update:12/2 00:48



Lam Felix
又叫人走,一地向後退緊
你地大叫一聲「對齊」就衝上前面捉人地
https://www.facebook.com/100011355993340/videos/105700953151771/

Kay Lam
979年12月10日,台灣高雄發生「暴動」,警察與在場示威者發生嚴重衝突,在場的人民以石頭、棒與棍反擊警察,官方宣稱軍警約有183人受傷.....
事後示威領袖多人被捕,分別被判處監禁12年至無期徒刑不等,史稱為《美麗島事件》
其中一位被判監12年的被告,她叫陳菊,是今日的民選高雄市長;當時幫「暴徒」辯護的律師,後來成為了台灣的總統,他叫做陳水扁...


大年初一(2月8日)深夜至初二(9日)凌晨在旺角發生的嚴重警民衝突,有警員向天開兩槍,激發示威者不滿,加劇衝突,之後網上不斷流傳雙方的衝突片段。


如果你說兩日前,旺角朗豪坊外發生的是暴動,是riot。但兩日後,同一地點,你還可以盡情「掃街」,幫襯小販。請問世界哪一個地方的暴動,是沒商店被搜掠,動盪過後兩日回復平靜。林鄭梁特咬牙切齒責備暴動,附和的都是弱智。
https://www.facebook.com/comeonjames97/photos/a.212034195604525.47970.199105603564051/668628779945062/?type=3&theater



Kiri Chloe Wong
不在現場,只能作資料整理,不能作親身描述,以下一篇由朋友整理出來,供各位參考。
記着看任何報導都不要只看一家傳媒,無論你是支持哪一方面也請看多些資料,充實自己的database。
https://www.facebook.com/kiri.c.wong/posts/10154056384367494?comment_tracking=%7B%22tn%22%3A%22O%22%7D

  • 良景少女:「管理員」打橫嚟 似大陸城管
http://nextplus.nextmedia.com/news/latest/20160210/350629

葉政淳
襲擊記者不可接受?
https://www.facebook.com/yip.ching.shun/posts/1563766673949591



不要等到六四在香港出現 你才哭訴誰槍殺了你孩子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8%8D%E8%A6%81%E7%AD%89%E5%88%B0%E5%85%AD%E5%9B%9B%E5%9C%A8%E9%A6%99%E6%B8%AF%E5%87%BA%E7%8F%BE-%E4%BD%A0%E6%89%8D%E5%93%AD%E8%A8%B4%E8%AA%B0%E6%A7%8D%E6%AE%BA%E4%BA%86%E4%BD%A0%E5%AD%A9%E5%AD%90/


【旺角騷亂】港大學生會:3被捕學生遭脫光搜身被指涉暴動罪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210/54745261


同一地點,同一情況,點解三十年前做得到,而家又唔得🤔,無進步反退步😞

https://www.facebook.com/salem.lights/videos/10208655338160944/



關於良景黑煞管理惡行,點可以搞三日都搞到不明不白?





【旺角騷亂】前監警會委員:向天鳴槍別無選擇惟要跟進為何無用催淚煙




Billie Ng
老公的鬼佬朋友比喻得很好,年初一拉小販,其實同萬聖節唔准細路問人拎糖一樣。
你班仆街黑警,如果在外國早已經被人監生打死。




發言人暨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梁天琦被控觸犯《公安條例》第十九條「參與暴動」,現已獲准以港幣伍仟元保釋,案件將押後至四月七日繼續審理。
‪#‎選舉廣告‬ (咁都要當選舉廣告…)




Charles Low
其實當基督徒同你講「但係佢犯法喎」真係此post已完。耶穌都犯法喎。叛國喎。
PS,大陸同好多國家做教徒都犯法,點解你地要傳教去教壞人地個仔呀~~~~
// 耶穌犯了甚麼法?語言學家Thomas J. Torda曾撰文指,根據《朱利亞首長法》( Lex Julia Maiestatis),耶穌犯的是叛國罪。猶太人聲稱耶穌自稱為「猶太人的王」;當彼拉多嘗些釋放耶穌之時,竟有猶太人對他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聖約翰19:12)嚇得彼拉多馬上帶耶穌出來在眾人面前受審。//

圖)
讀咁多書,為嘅係學習思考,找尋失去嘅良心
唔好做平庸之惡


抗爭範式轉移,各方均需適應

http://polymerhk.com/articles/2016/02/11/27830/


跑完步嘆件bagel隔離台有個離地中產老公話香港唔係人住,警察都唔好但「毀滅香港係由暴徒親手做成」,大大聲話要「返澳洲」。
我上維基打開澳洲暴動事蹟大大聲讀給佢同隔離左右聽,聽唔夠一段有個後生仔失笑,離地中產就嬲爆同老婆埋單走人。
我同後生仔交換了個很惺惺相惜的眼神,不過他老竇老母對我有敵意,沒有進一步交談,整體感覺是痛快的。
以上。
https://www.facebook.com/seven.sixtwo.54/posts/10153557513074615






Cheng Lap (read comment)
漢獻帝寫信給劉備: 「我好自由, 健康良好, 你唔好黎光復漢室, 浪費資源. 」
https://www.facebook.com/cheng.lap.9/posts/10153847248137357?comment_tracking=%7B%22tn%22%3A%22O%22%7D

甚麼叫維穩呢?
我當老師時, 把學生留堂, 然後懲罰, 沒有效, 你怎樣懲罰, 下次只會更暴亂. 你的權力是有限的. 你想要不斷的增加權力去實施更大的懲罰, 更多的武力, 你以為會有效果---對於真心討厭你的人, 只有反效果. 因為他們不是頑皮, 是討厭你.
懲罰只會令他們更討厭你.
令他們的家人朋友也討厭你.
最後, 慢慢從一次的懲罰變成長期的戰爭.
要維穩. 你去幫他解決一個家庭問題, 你去在他沒錢時, 請他吃個麥當勞, 你去孤兒院探他, 雖然不至於立即變乖學生, 至少他也會開始跟你討價還價. 課室的秩序也會變得比較正常, 慢慢的隨著時間, 他們也會變成協助維持秩序的一部份.
維穩靠的是化解憎恨, 不過那需要很多耐心, 而且要先讓步, 也許要付出金錢, 斤斤計較的人是無法成功維穩的.
https://www.facebook.com/cheng.lap.9/posts/10153847245342357?comment_tracking=%7B%22tn%22%3A%22O%22%7D



成功之前,你的行動會被稱為暴亂,
成功之後,你的行動會被稱為革命。

成功之前,你會被稱為暴徒,
成功之後,你會被稱為「國父」、「偉大主席」,
或會獲頒授「大紫荊勳章」(這個奇怪,失敗者得到表揚,只會在香港發生)


新聞百科:顴骨碎裂口難開 或損視力現重影

劉細良:魚蛋背後──有恃無恐的權謀政治



自稱本土派的前《學苑》副總編輯陳雅明,指自己不理解為何香港人對於有權力的警方施予暴力會如此包容,反而對無權無勢的示威者卻如此苛刻,他認為香港人根本別無選擇。
陳雅明指自己言論並不代表《學苑》立場。

抗爭者同黑警嘅最大分別係抗爭者為自己相信嘅理念行動,而黑警係為份糧就足夠原因打市民。




教過BAND 5的我告訴你 懲罰只會令治安崩潰






練乙錚:魚蛋革命防港變大陸 持續高壓壓出二二八



科大行動  (圖)
示威遊行咗N次,呢個道理就loop足N次。點解偏偏好多人仲未領略到?
港共政府三番四次無視程序公義、帶頭消滅本地文化、容許每日至少一百五十個中國人來港掠奪港人資源、亂用港人血汗錢大興土木,進行冇回報嘅工程。義士帶來嘅所謂「亂」,同港共政府多年來所帶來嘅「亂」相比,根本不足掛齒。
Photo credit: Joel Christian


香港の繁華街で数百人が暴徒化 警察、2発の威嚇射撃



林璃蝶
而家係機場,諗緊陣間晚餐點。
返到香港八點,唔想食機場野,又唔係太肚餓。諗諗下不如返屯門良景掃下街都幾好,下一秒醒起先屌左自己一聲,唉。
生活就係政治,我都係想食碗糖水啫。



「暴動」被告:警車內被恐嚇不招認就捱打 便衣警毆心口




[旺角黑夜] 上片時間是初四凌晨, 距離旺角事件48小時, 我依然百感交集 :
1) 不鼓勵市民使用武力
2) 同時反思政治暴力
3) 前線公務員請自求多福
初一掃小販有咩效果, 唔通落order嗰個冇諗過? 如果香港人對香港心灰意冷, 就正中下懷。
臨表涕零, 不知所言, 最多講返句恭喜發財。





他們的主子靠暴力革命推翻政府而奪權,他們的父輩靠遍地放波蘿的真暴動起家,今天他們反暴力?!未嘗不可,但如果真的聲討暴力,請同時讉責主子及父輩的暴力,還有今天的制度暴力,以及同樣有施行暴力的警察!



Leo 詹志文
竟然有人覺得我Facebook兩句說話就會推到班年輕人上街,而唔係呢個政府嘅施政問題。我真係俾呢啲人吹脹。



香港警察向市民掟磚頭 [Video]





先哲卡繆曾經說過 「在荒謬經驗中,痛苦是個體的; 一旦產生反抗,痛苦就是集體的,是大家共同承擔的遭遇。 反抗,讓人擺脫孤獨狀態,奠定人類首要價值的共通點。 我反抗,故我們存在。」
整夜難眠,躺了,又起來。我知道,醒來時會不一樣。不知道身陷囹圄的同窗現在是否安好,不知道他們有沒有遭到持續的虐打,不知道他們的心情如何。
這四十多個小時裡面, 反覆思考幾個問題:強權的打壓不需理由,也不談道德,何以就沒有人問為什麼李波等人失蹤、鉛水事件、黑警打人,當中的原因何在呢?為什麼無道德者要加害港人呢?當中的原因有哪個具正當性的呢?而反抗無道德者,為什麼就不是一個正當的原因?還有什麼原因比這更有正當性的呢?反抗無道德者,正正就是捍衛我們的道德標準和價值,阻止無道德者的加害。任何一個本應有之義做合適的事的人被加害、判罰,都是道德一方的損失,而不是得益。
當然,有些說話早了幾天說,現在回看,實在有失身分。因此,那些拷問本心的問題,還是之後再答。



《明報》被襲記者工作安排澄清
網上討論有指《明報》被襲記者沒穿傳媒常用反光衣,質疑他當時不在採訪,本會就有關失實傳聞作以下澄清:
1. 《明報》於初一及初二不出報紙,但網上新聞維持運作,且有關採訪安排初三見報,因此當晚編輯部安排多名正在休假記者到場採訪,包括受襲記者
2. 《明報》編輯部備有反光衣、口罩及眼罩等裝備,但因衝突事出突然,裝備未及送到記者手上
3. 由於現場已施放胡椒噴霧,受襲記者按上司指令帶備家中備存的口罩,並在採訪時全程戴上
明報職工協會
2016年2月10日


警稱搜獲武器拘三人 疑涉旺角衝突 龐一鳴指被捕者為環保人士 警老屈無辜市民



真心爱国爱党联盟 - 真爱联
2014年佔領,小編在旺角認識了一位牧師,他一向性格溫和。
佔領時我被加入whatsapp 基督教友群組,見群內言論溫和,所以一向少加理會。
直至旺角夜晚事件,群內有人譴責示威者暴力。牧師則發表了以下言論作回應。
牧師回應如下:


《暴徒》








Carlos Hung
忍不住要寫,心情好複雜覺得好難面對,但更需要面對,盡量用粗淺的文字記下當時見到的一點一滴。紀錄主要針對人群攻出亞皆老街,以及鳴槍之前,作為一點事實的提供。
閱讀前頭盔︰
1. 時間上紀錄可能與實際有些許出入,因此觀看時請以事件次序為重。
2. 所有行動者的面貌我都唔記得了,亦唔記得名,任何人都唔好問我全名及面貌,我唔會記得,謝謝。
3. 本資料謹作我眼見的事實提供,整幅畫面需要大家一起拼湊,認為有出入或其他角度歡迎指出。
【紀錄】


旺角暴亂:又有新片!倒地警遭連環狂踢




Kay Lam
我記得有套戲叫做「玻璃之城」,讀港大的男主角黎明在維園示威被警察打穿頭,套戲不斷恥笑90年代的年輕大學生只顧搵錢,不關心社會和時事...
到今日的大學生被人打穿頭了,當年係度笑果班「老人家」,今日講緊乜?


韓麗珠

〔因為在街上流了血的人〕

名校 Secrets
[GUEST] 示威者:幫香港人發聲嘅英雄
警察:見到你食串魚蛋都要開槍嘅痴線黑警
幫示威者嘅媒體:客觀持平
幫警察嘅媒體:偏頗失實,維穩
示威者擲磚:合理防衛;社會迫害情有可原
警察擲磚:襲擊市民,濫用職權
小販違規:新年流流應該隻眼開隻眼蔽
警察違規:完全過左條線!冇得忍!
同自己相同立場既人:理智,有腦,高質素;香港靠你
同自己唔同立場既人:唔關心社會,港豬,五毛,共狗,左膠,離地,唔用腦
見到唔同立場既人你會:有錯字執錯字,冇錯字人身攻擊
以後犯法你應該:大嗌 我系本土派!
——
容不下不同聲音的人,談何民主?
sorry for 1999+請勿對號入座

David Tang
年初一旺角小販騷亂一役,律政司今早起訴37人暴動罪, 而並非以前慣用的襲警之類的罪名。
有人認為,暴動罪最高刑罰可達10年監禁之久,特府企圖藉此「教訓」示威者,我卻不太肯定,如果律政司最後還是跑去最高只能判2年的裁判法院審理的話,那表示律政司的目的不是提高刑罰了。
除了迎合梁振英的政治需要,我相信律政司的主要目的是漁翁撤網了,過去,律政司告襲警,結果兩單輸一單,有的更是無中生有,十分難看,無他,控方要証明被告打差人,要十分仔細,誰打、打誰、怎樣打、幾時打、誰見到打,但暴動罪呢,寬闊得多了。
3個人集結在一起,叫囂一下,而其中一個人拿起磚頭,不用真的扔出去,甚至不用作勢扔出去,更不用有任何人受傷,也都是暴亂了,最高10年監禁,比起襲警,要証明的少了,刑罰卻高得多,比起真的普通傷人的3年,高得多了,詳情見《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19條。
這條暴動罪,是1967年土共暴動後的產物,之後的這幾十年極少引用。
梁振英罕見留港過年,還極速把衝突「定性」為暴亂,而律政司跟差人,亦火速從床下底找回這條陳年老法,是不是早有計劃? 我不知,我只知,如果這個政權做其他的事有一半這種效率,高鐵港珠澳已經起好好幾年了。



陳雅明
今日開頭節目主持人已經問:「為什麼當晚的示威者不怕死地抗爭?」
幾乎所有慣於享受物質生活的香港人都不會明白:如果要某些人屈辱地活著,他們寧願光榮地戰死。
過去幾年,香港慢慢變得不適合人居住,在這裡生活下去的人,唯有自欺欺人,對不公不義充耳不聞,但有些人就是不能自欺,就是不能麻木不仁地活下去。
他們一是自殺,一是戰鬥;旺角那夜,我們這一代人,第一次見到有香港人選擇冒死戰鬥。


旺角黑夜答客問



【我們的良景宵夜】
想吃良景宵夜???
練好啲武功先啦,,,,

香港旺角在中國農曆新年初二因小販問題發生警民衝突。警方逮捕多人。 BBC News 記者黑德(Jonathan Head)與BBC中文網記者葉靖斯到旺角聽聽攤販們的說法。


總之掟磚就唔啱?



【旺角騷亂】葛珮帆提緊急質詢 倡示威不准戴口罩



【七大院校學生會站在反抗者一方】

BACK UP啦大家交警打人另一視角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Q8B4yZPN2o&feature=youtu.be&app=desktop雲立樑株式會社
今晚聽《光明頂》又學到嘢。歷年TVB報導有關各地騷亂時手法用詞各異:
巴勒斯坦人襲擊以色列人: 「以巴衝突」、「巴勒斯坦示威人士」,沒說「暴徒」。
89.64事件: 「六四事件」、「北京市民」、「北京大學生」,沒說「暴徒」。
中國人用石塊磚頭襲擊日本領事館、日本料理、日本車: 「反日人士」、「愛國人士」、「反日示威者」,沒說「暴徒」。
希臘反政府示威: 「示威者」、「反政府人士」,沒說「暴徒」。
韓農在香港反世貿示威: 「韓農」、「韓國示威者」,沒說「暴徒」。
香港在2016年,猴年正月初一晚的事件則用上: 「暴亂」、「動亂」、「暴徒」。
身為一間獨立的公共傳媒機構,一點專業操守又沒有,只懂像哈巴狗的拾梁振英等狗官的口水尾,以圖灌輸政治偏見給一些低學歷兼沒有獨立思考的師奶阿嬸?相信不用多久,此等傳媒,只會步ATV後塵,掃進香港電視業的垃圾筒。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960075710695006&id=301049249930992


《這是香港人的勇武時代》 - 星火就旺角事件最新進展的跟進聲明

https://www.facebook.com/sparkcuhk/photos/a.1673851486186247.1073741828.1672936642944398/1680753378829391/?type=3香港公開大學第九屆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候選內閣 - 目青 Vision
【公大候選編委訊】年初一晚旺角騷亂,警方至今拘捕六十四人,至少有五名本地大學生被落案控以暴動罪,當中包括我校學生李東昇同學,據其他報導引述, 李屬「本土派組織」成員。
現屆學生會幹事會透過本土民主前線確認,李身體狀況良好,亦有律師跟進事件,目前未能保釋。
學生會幹事會候選內閣「揚清」得悉消息後曾嘗試聯絡李,惟未能聯絡李本人。
而三十七名被捕人士已於今早被押送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我閣將繼續跟事件進展。
https://www.facebook.com/Ouhksuebpc2016/photos/a.491531167685983.1073741828.488479331324500/493247250847708/?type=3

【旺角騷亂】警察工會譴責「騷動」 警員「掟磚」為保護自己

下次不妨開夠6、700槍,子彈横飛,飛上住宅,飛入商舖。冷不防做低幾件自己的親戚朋友,到時大家見面時又可以多幾個話題。
何解高智慧的毅進精英會萬人讚頌?原因有自。


  • 警方指空地為私人地方 不介入良景衝突
http://nextplus.nextmedia.com/news/spot/20160211/351387


OUHK Secrets
吾滿意你可以投反對票,可以擺免,但你無咁做. 你同港豬有咩分別?加上你吾投票,你系影響緊三會,而吾系單單一個exco。"
https://www.facebook.com/425054174367036/photos/a.461958994009887.1073741829.425054174367036/467561773449609/?type=3&theater


仙道彬
今日返工,搭地鐵,沿樓梯慢慢行落月台。後面一對年輕男女的對話吸引了我。
https://www.facebook.com/abunabun/posts/10153947469581079?comment_tracking=%7B%22tn%22%3A%22O%22%7D




【黃台仰給香港人的最後一段錄音-寧為玉碎,不作瓦全】
https://www.facebook.com/hkindigenous/videos/1686064351647470/


Leo 詹志文
回一位Page友嘅留言我引以下比喻:
有一日,一位婆婆偷嘢,法官問其因由,佢話佢係偷俾個孫食,佢太窮冇錢買食物。法官最後都判佢有罪,但法官補充,呢個社會同樣有問題,因為環境做成婆婆此舉。
如果只係睇偷嘢,婆婆100%犯法。但睇埋背後因由,你發現你更需要去改變呢個社會狀況。
掟磚,100%犯法。但如果你膚淺地唔睇因由,只會讓更多呢類行為出現。
https://www.facebook.com/leochimchiman/posts/10153926355133320?comment_tracking=%7B%22tn%22%3A%22O%22%7D

Hello Wong

其實有時講咩都冇用
要扮唔知既始終都係唔會知

https://www.facebook.com/HelloWong/photos/a.556103724497701.1073741834.506169139491160/913819135392823/?type=3&theater




魚蛋革命:12點之前,件事係點升級到咁架?





Alvin Yeung 楊岳橋
過去兩日不停收到記者與朋友就以下兩個問題的查詢與關心,嗯,還有幾個不大友善的FB留言,我就此一併回覆,並自抒多少個人感受:
有關「義務幫暴徒」
我是一個有獨立思考的人,亦是一位執業大律師,之後才是一名公民黨執委與新東補選候選人。當下香港,一個年輕人被拉被鎖後那種徬徨無助,你見過嗎?那些在報案室苦候的家長眼神,你見過嗎?我不認同一個人的行為,不等如我能漠視他的法律權利被侵犯,因為我相信法治,有無罪,應由證據、法官、陪審團定奪。
初一當晚凌晨,我在旺角警署,協助兩名求助的當事人,他們俱非新東選民,我看不到不協助的理由,因為這是捍衛香港人堅守的法治與基本人權。及後有更多律師參與,便在協助求助者後離開。
有說公民黨操控我,言論與李國章把梁家傑說成大毒梟無異;若指我是「賄選」,則更加捕風捉影,無中生有。
有關「旺角事件對選情的影響」
有機會輸嗎?有,而且機會不小。面對看不清摸不透的時局、各方人馬對秒速表態的執著,身為候選人(還有團隊各人)這48小時承受不小壓力。Get angry and get over it. Stay focused and do your best to make a change. 我的輸贏不重要,只在意是否守得住對抗強權的關鍵一席。暴政生暴力,如果這次失敗換來梁振英小人得志式的笑容、換來建制入場修改議事規則令出賣港人的法案通過,我會非常不甘心,因為:The loser is Hong Kong.
風雨飄搖,我還是相信香港人。
還有兩個多星期,多謝你們,與我撐下去。






IRay Wong
過往我都仲覺得,係抗爭現場有兩個職業係神聖不可侵犯,一個係救護員,令一個係記者。
救護員喺現場講到明要開路救人,無論條戰線幾激烈都一定會讓,始終人命要緊。(雖然港大圍堵校委當日,學生發現校委想假借白車之名走佬,都係有阻止白車離開。)
而記者之所以咁重要,係因為無咗記者,抗爭者所承受嘅一齊無理對待,又或者警方粗暴使用甚至濫用權力嘅惡行就不能夠被揭示於唔係現場嘅市民眼前。
而呢一個想法,就係建基於「傳媒並唔係站在政府一方」呢個假設,亦都因為咁傳媒先至會被稱為一個社會嘅第四權。呢個假設唔係法例,而係一個共識,一個習慣。要維持群眾有呢個想法,靠嘅唔係群眾嘅盲目信仰,而係傳媒工作者自身嘅操守自律。
所以,如果由記者口中講出「你做乜掟嘢!?」、「做得出怕咩比人影?」等等呢啲說話,又或者專係影住啲無帶口罩嘅抗爭者個大頭(唔係講緊比人打到爆哂缸嗰啲,你明的)的話,咁唔好意思,係傳媒一方先行破壞緊佢同抗爭者之間嘅互信。而個記者用咩牌頭行出嚟採訪,就直接連累咗成個牌頭。
再繼續咁落去,真係難保有一日喺現場會有抗爭者主動攔阻某幾個特定傳媒進行採訪。(尤其是依家已經係網絡時代,傳統傳媒真係多你一個唔多,有時仲要係傳統傳媒用返喺網上面嘅片段嚟做報導)
無抗爭者會需要一個幫助政府嘅第四權,嗰啲叫做黨媒。
p.s. 呢篇睇完鍾意就share,唔係論述嚟,純粹警告記者。真係要大家廣傳嘅時候會講明。


Last update:12/2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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