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2日星期日

劇本工廠――工作

劇本工廠――工作

有加我面書的朋友會知道,我經常補一個人標籤在很多事上,而很多時候都包含劇本工廠這幾個字。

劇本工廠,可以這樣說是我在去年大概七月參加的一個計劃,是一個寫電影劇本的一個計劃。
當然,不是我個人想寫一本小說,然後埋在心裏,閒時寫寫的那種爛計劃,是一個工程浩大,涉及電影工司,涉及很多人的計劃。
至於為何我會參加到這個計劃,我會說機玄巧合,詳細情況私下問我吧,我也懶得寫。

其實加入了劇本工廠,我長見識了,學到更多了,而且是很多很多。
被罵也很多,感想也很多,當然感想不止生氣,也很快消氣,因為有我不同意的,但有更多被罵得沒錯的,活該的。
感想,有一大堆,我逐些寫,所以這個劇本工廠的系列應該會長做長有,而第一項我覺得要寫的是工作。

2015年2月17日星期二

究竟我們可不可以罵TVB?

究竟我們可不可以罵TVB?

TVB被罵也不是第一天發生的事,我關注的事情是這陣子八點半播的律師劇,上星期的劇情。

劇情講述一樁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案件,而重點是少女有可能是援交,而要接受援交的原因,又是因為作為COSPLAYER要錢買

在星期五晚,我就看到朋友轉載這篇文章
這篇文章主要說御宅傳媒定位(抹黑)COSPLAYER等於私影,再等於援交,而TVB這套劇是進一步抹黑COSPLAYER

尚算作為御宅族的我(其實只是一個毒得不能再毒的人),傳媒對御宅的定位也算是略知一二。
文中的論點我亦十分同樣,只是這時我萌生了一個問題。

究竟我們可不可以罵TVB?


準確點來說,是可不可以因劇中的界別不正確定型罵TVB?


先闡述一下我的想法。

我的想法很簡單,劇集純屬創作,編劇理所當然有自由創作權。
上述文章的前半部份是所講的社會將御宅定型,「兇手」是傳媒。
傳媒,或者說新聞,理應是在不帶任何有色眼鏡下,客觀地報道事件。
相較之下,創作無需理會客觀中立這一回事,創作是作者的主觀。

創作可以將事情作出修改,以達到創作者的目的。

例如近來聲名大噪的墳場新聞,以虎牢關大戰比喻雨傘運動,當中描述的虎牢關大戰和史實,甚至小說三國演義的情節大相逕庭,但因為內容改得像雨傘運動的情況,顯得有趣,亦俱諷刺意味。

雖然以創作角度來說,是次為受害人添加cosplayer的身份,目的應該是單純耍噱頭,完全可有可無。


我的結論是這套劇作為一個創作,基於創作自由,我們觀眾頂多只能說寫得差,不能說有謬誤。


作為一個御宅族,眼看我們被扭曲、醜化,我無法接受。但上述有一個合理的說法,令我不能說它錯啊。


我們能在感性上批評它,但不能在理性上批評它。我再下一個結論。


可惜,我還是接受不了現實。為什麼對方錯而我不能罵他?


究竟我們可不可以罵TVB?


我糾結了好幾天,我苦於自己有一個推翻不到但又不能接受(至少在這件事上不能接受)的說法。


直到作天上學,我的疑問告
訴我老師。